春秋战国时期(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221年)是百家争鸣、人才众多、学术氛围活跃的时代。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分裂时期。东周在战国晚期(公元前256年)被秦国摧毁。春秋战国时期并不完全包含在东周王朝。所以下面是对李的详细介绍,让我们来看看!
李悝(公元前455-395年),姓嬴,姓李,姓悝,魏都安邑(今山西夏县)。战国时期,魏国大臣、政治改革家、法家重要代表人。
早年师从子夏,魏文侯以为相国,主持变法。经济上,实行“尽力”、“善平买”的政策,鼓励农民精耕细作,增产。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剩余粮食,荒年以平价出售,以平价出售;提倡同时播种各种粮食作物,防止荒地发生。在政治上,实行法治,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,奖励有功国家的人民,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。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《法经》,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,现已失传。“重农”与“法治”相结合的思想对商鞅、韩非影响很大。
七年(公元前395年),周安王去世。
人物生平
反对礼制
法家重视法律,反对儒家思想的“礼仪”。他们认为,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,要求私有土地,并根据信用和人才授予官职,这是非常公平和正确的主张。维护贵族特权的礼仪制度是落后和不公平的。
法律的作用
第一个功能是“定分止争”,即明确事物的所有权。法家之一小心翼翼地做了一个很简单的比喻:“一兔走,百人追之。积兔在市,过而不顾。非不欲兔,分定不可争。“也就是说,一只兔子跑,很多人去追,但是对于市场上那么多的兔子,却看不见。并非不想要兔子,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,不能再争夺,否则就是违法,要受到制裁。
第二个功能是“兴功怕暴”,即鼓励人们立功,让那些犯罪分子感到恐惧。兴功的最终目的是为富国强兵赢得并购战争。
人性论“好利恶害”
法家认为,每个人都有“好利恶害”或“利避害”的天性。正如管子所说,商人日夜旅行,千里之行并不遥远。正是利益吸引了他。渔民不怕危险,逆流而行。他们不在乎百里之外。他们也追求渔业的利益。有了同样的想法,商鞅得出结论:“生活中有好恶,所以人们可以治愈它。”
"不法古,不循今"
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,主张锐意改革。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,所有的法律和制度都应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。他们既不能回归复古,也不能保守。商鞅明确提出了“非法古代,不遵循现在”的主张。韩非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,提出了“时间流逝,治愈困难,混乱”。他讽刺保守的儒家思想作为一个愚蠢的人等待兔子。
法、术、势治国战略
商鞅、谨慎、无害分别倡导重法、重势、重术,各有特色。到了法家思想的大师韩非,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。法律是指完善法制,势指君主的权力,独掌军政大权,是指驾御群臣、掌握政权、执行法律的策略和手段。主要是检测和防止犯罪混乱,维护君主地位。
法家思想与当代提倡的民主法治有根本区别。最大的是法家强烈主张君主集权,这是绝对的。应该注意这一点。法家的其他想法可以有选择地借鉴和利用。
简介:战国时期魏国大臣,对商鞅、韩非影响很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