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位后,李炎在政治上做了哪些改革?今天就给大家详细解释一下。
其最突出的表现是,以严刑重法为中心,严惩腐败、腐败等丑恶现象,并在会昌裁员四年。会昌四年(844年),李燕听了李德裕的话,裁掉了2000多名官员。
李炎的立法极其严厉,尤其是对官员贪赃枉法的处罚,更是从重从严,绝不姑息。这是贪污纳贿是官僚腐败中最讨厌的行为。在开成五年(840年)的第一个月,李炎在即位赦文中宣布:“在开成五年二月八日之前,这些人将不会被释放,除了十恶不赦、背叛国家、故意杀人和官员贪污和枉法。其他罪犯将被释放,无论罪行的严重程度如何。“李德裕进入后,廉政建设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展开。
会昌元年(841年)正月,李燕下令:“朝廷的刑罚应当平等对待。官员贪污违法,不应受到特殊待遇。如果内外文武官收入30块脏丝,全部处以极刑。二月二十六日,对官员贪污满千元的,处以死刑。以诏令的形式,规定严惩腐败的标准,不难看出武宗君建设廉政的决心。考验历史资料,会昌一度惩治官员腐败,从未放松,而是始终严惩不贷,保持腐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。会昌二年(842年)4月,李炎加上尊号后,宣布大赦,但仍将“官典犯赃”与十恶、叛逆、故意杀人等罪行并列,不受大赦的限制。会昌五年(845年)正月,再次大赦,但仍不宽恕官员赃物。他还说:“除恶人,进贤纳士,执行命令,惩治贪污罪的官员罪犯,就像天降神灵,廉政建设有效。”。显然,这是对会昌年间严惩贪官政策的肯定和自誉。
继位后,李炎在政治上做了哪些改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