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成立初期,为了安置流亡人民,恢复长期战争破坏的社会经济,唐朝中央政府继承了隋朝制度,在北魏均田制度的基础上,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一种名为“平庸租赁制度”的税收制度。在均田制下,每个成年男子都可以在20岁时“授予100亩土地”。他一直在耕种,直到死后归还土地。政府将重新分配土地,政府的税收制度也将基于均田制度。感兴趣的读者可以一起往下看。
安史之乱爆发后,均田制度开始逐渐崩溃,因为人民的流亡和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,基于均田制度的“租庸调”税收制度也崩溃了。
唐德宗建中元年,唐朝政府在宰相杨炎的带领下,正式开始实施“两税法”,以解决朝廷财政困境。所谓“两税法”,即将“租平调”中的各种税收合并放入田赋,春夏两季以货币形式统一征收两次。由于种种原因,“两税法”在实施过程中可谓弊病丛生,但正是这样一个弊病丛生的税收制度从中唐延续到明朝,中间跨度超过800年。原因是什么?
1、增加了人民的税收
在“租庸调制”下,人们每年要缴纳的税款和需要服务的劳动项目非常清晰稳定。
所谓“租”,就是政府每年征收固定租金的粮米,我们称之为“粟米之征”;
所谓“庸”,就是每个成年男性公民每年都要免费为国家服务,即“力役之征”;
所谓“调整”,就是各地人民把地方特产作为贡品上缴中央,主要是丝织物和麻织物,我们称之为“丝绸之征”。
还明确规定了平衡租金的金额。在税收方面,唐高祖武德两年,皇帝下令世界人民“租二石、丝二丈、绵三两”;在劳动方面,每个成年男性每年都需要为国家服务20天。
虽然“两税法”将“租金平衡”的税收和劳动力合并两次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政府逐渐忘记了税收制度改革的起源,导致税收项目混合。
唐末,由于统治集团生活的日益腐败和藩镇分离造成的世界混战,中央政府的财政支付越来越多,入不敷出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。
每年征收两税后,当政府需要用钱和劳动时,不可避免地会重新进行“力量征收”和“丝绸征收”。然而,这两个项目已经在两个税中征收了,现在再次征收这两个项目必然会增加人们的负担。
2、地方贫富差距加大
在“租庸调制”下,全国各地的年度税额统一明确,不会在某个地方多征,在某个地方少征。全国各地都是平等的。
然而,“两税法”偏离了这一传统。与全国同数量统一征税不同,两税法在制定时,以唐代宗大历十四年的田租收入为标准,规定了各地不同的征收额度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一限额已成为一项硬性规定,打破了全国租金和税率一致的传统。
以唐代关中贫瘠地区的一个村庄为例。如果村里有100户人口,政府分配的粮食是200块石头。因此,村里的每个家庭在正常年份只需要支付两块石头的粮食。然而,由于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,村里只有50户人家逃亡,村里的粮食税是固定的。因此,剩下的50户只能分担200块石头的粮食税,即每户每年4块石头,是普通年份的两倍多。
此时,江南富裕地区的一个村庄也有100户人家和200块石头的粮食税。由于北方战争,大量人向南迁移。此时,该村有120户人家。然而,由于政府分配的税额保持不变,每户每年只需支付约1.7块石头的粮食。
在这一政策下,贫瘠地区的税收负担较重,而富裕地区的税收负担远小于贫瘠地区,这必然导致全国土地租金的严重程度不同,地方贫富差距越来越大,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。
3、土地兼并现象愈演愈烈
与“租庸调制”不同,它主要征收粮食、布料和劳动力。为了简化财政收支和征收程序,两税法政府将土地租赁改为货币征收税收。
这意味着人们必须把自己的食物和丝绸带到市场上出售,换钱来纳税。这很容易导致商人共同降低粮食和丝绸的市场价格,使人们能够用更多的粮食和丝绸来纳税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大量的人破产了,但只要有土地,政府的税收就无法逃脱。然而,人们不得不出售耕地,流亡到其他地方,以避免越来越严重的税收。
3.稳定社会文化基础,为封建统治提供法律支持
自古以来,中国一直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国家,因此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文化基础一直放在农村地区。无论是先秦时期的封建贵族,还是唐朝以前的大家,他们都以拥有大量土地为生存基础,也是地位崇高的资本。虽然地位崇高,但也肩负着中国古代农村民俗教育的重任。
后来,随着封建贵族和大家门第的崩溃,这一重任落在了退休官员身上。
中国古代医生官员致仕后,往往会回到家乡大量购买田地,回到农村做自己的小地主,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农村贤达的作用。这些人会在村里举办私立学校,为同族人提供学习场所,传授儒家忠君报国之道。就这样,一代又一代有才华的人从农村来,最后回到农村,变成土壤,默默守护新叶,成为中国文化无尽生命的泉水。
然而,如果我们仍然遵循“按丁授田”的制度,我们将迫使这些知识分子离开农村,这将导致中国传统文化的急剧变形。人民的忠诚思想将不再占据主导地位,这将永远不会有利于封建社会统治。
虽然“两税法”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,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,这是不可避免的结果。从中国历史的整体发展来看,“两税法”的实施符合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总体方向,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、协调生产关系、提高法院财政收入的税收制度改革,在中国田地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,因此,“两税法”自唐朝实施以来持续了800年。
【两税法】压迫了古人800年。为什么这个制度没有被废除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