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不知道:打鼓鸣冤的读者,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,然后往下看~
多年来,《包青天》一直播出、相信古代审理案件的电视剧,比如《大宋提刑官》,对“打鼓鸣冤”的桥段并不陌生。然而,你知道打鼓鸣冤的说法从何而来吗?历史上有哪些演变?
《帝王纪》中提到,上古时期的贤明君主尧舜有一个“敢于劝诫的鼓”。任何有建议君主或被冤枉的人都可以公开打鼓。到了西周,有明确的史书记载,周天子居住的宫殿正门外挂着一个“路鼓”,有专门的官员负责看守。如果有人打鼓,官员必须立即层层通知。如果冤情严重,周天子将亲自处理,不得延误。
后来,人们用鼓鼓有一个特殊的术语,叫做“闻鼓”,在晋朝允许人们直接向朝廷上诉。从那时起,这一制度就在隋唐时期得到了遵循。唐朝法律规定,如果人们打鼓,官员必须接受,否则官员将承担责任。
据《续资治鉴长编》记载,宋太宗时期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。有一天,北京的登文鼓被一个叫牟晖的人敲响了。宋太祖赵光义好久没听说有人起诉皇室,以为民间有很大的不公正,命令人民打电话给人民,准备亲自处理。结果,牟晖看到赵光义,说家里有个下属丢了一头猪,就跑去向皇帝抱怨。
听到这样的“案件”,赵光义并没有生气,反而奖励了牟晖一千块钱,让他再买一头。在处理了人民的事后,赵光义笑着对宰相说:“连丢猪的事都来起诉皇室,民间似乎没有冤情啊。从这件事可以看出,宋代人“打鼓鸣冤”的门槛很低,确实值得称道。因此,许多以宋朝为背景的“鼓声”事件和民间故事也表明,宋朝在这一制度上的实施力度超过了其他朝代。
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后,继承了这一制度,并专门设立了官员管理。一旦民间人民前来伸出冤屈,任何官员都不得阻止,违者将受到严厉惩罚。如果冤情巨大,皇帝需要亲自审理。明朝中后期,这一规定逐渐名存实亡,不受皇帝重视。
清朝时期,“闻鼓”已成为普通人的禁忌。《清朝法律》规定,人民必须检举贪官、国家事务、极大不公正等事务,否则将受到严厉惩罚。如此多的限制,人们自然不敢敲打鼓。清朝灭亡后,所谓的“闻鼓”自然消失了。
古代击鼓鸣冤的发展是什么? 宋代失去一只猪可以起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