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祯十七年(1644年)3月19日,李自成率领大顺军攻下北京。崇祯皇帝朱由检在紫禁城北部的煤山(今景山)上吊自杀,明朝灭亡。由于明朝实行两京制,即除国都北京外,还有一个留都南京。与北京一样,其行政机构也设有六个部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五军都督府、翰林院、国子监管机构。当京师坠落,皇帝殉国的消息传到南方时,在南京工作了200多年的“备胎”立即开始运作,并成立了一个新的朝廷。历史上,由明朝残余势力组成的政权被称为南明。
南明成立之初,形势还是比较有利的。南明除了拥有一支完整的行政队伍外,还拥有大量军队,其中仅镇守武昌的左良玉就拥有80万人。在“江北四镇”中,每个镇都有数十万兵力。@ 福建、湖广等地的明军数量也相当可观。然而,正是这样一个看似形势很好的新政权,结果却不堪一击。仅仅一年后,清军就轻松攻下南京。到底发生了什么?
事实上,这种情况与南明成立之初的一件大事密切相关。正是这一关键步骤的错误导致了一步一步的错误。这一重大事件是南明在建立新君问题上的纠纷。
中国有句老话叫“国不可一日无君”。因此,南明朝廷成立后,当务之急是从明朝宗室的诸藩王中选出一个作为皇帝。从血缘亲疏的角度来看,福王朱由松(万历皇帝的孙子,崇祯皇帝的堂兄)显然是第一人选。然而,福王的父亲朱常迅在“国本之争”问题上与“东林党”大臣们发生了私怨。东林党人担心福王登基后会找他们翻旧账,所以他们主张国家应该在非常时期建立一个更聪明的鹿王朱昌才(隆庆皇帝的孙子,万历皇帝的侄子)为皇帝。然而,这一主张遭到了大多数朝臣的反对,甚至少数东林党大臣也认为拥立福王是名正言顺的。
南明兵部尚书史可法在拥立新君的问题上最有发言权(南京兵部尚书是留都百官之首)。但是作为东林人的史可法虽然也想拥有六王,但是又担心这样做会造成内部分裂。经过反复权衡,史可法与时任凤阳总督的马士英达成协议,既不立福王,也不立鹿王,而是立桂王朱常明(万历皇帝第七子)为帝。虽然这个折中方案让大家都不满意,但还是可以接受的。
然而,史可法万万没想到,在他与马士英达成协议后,事态却发生了180度的转弯。前总督京营太监卢九德是福王朱由松的支持者。当他得知朝廷的大臣们想成为皇帝时,他立即决定先发制人。福王和卢九德主动联系了守江北的总兵高杰、黄得功、刘良佐,让他们用武力支持福王登基。为了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,三位总兵都想得到“定策之功”。回到凤阳总督行远后,马士英得知自己的三位总兵都投向了福王。为了成为“定策元勋”,他不在乎自己最初的承诺,抓住机会向福王表示忠诚。在南京这边,蒙在鼓里的史可法也写信给马士英,谴责福王“贪、淫、酗酒、不孝、虐、不读书、干涉有司”七个不可立的理由。结果,这封信后来成了史可法捏在马士英手里的最大把柄。
@ 山东总兵刘泽清原本支持鹿王的支持。但当他看到形势发生变化时,为了能够在“定策之功”中分一杯羹,也立即改变立场。这样,江北四镇作为南京门户,全部支持福王登基,定策就没有悬念了。面对既成事实,朝廷中的东林党人别无选择,只能违背自己的意愿表示同意。五月十五日,朱由松皇帝位于南京紫禁城武英殿,以弘光为年号,因此后人称之为弘光皇帝。
虽然朱由松继承了大统,但朝廷中立新君的影响才刚刚开始。马士英因“定策之功”进入中心,成为内阁首辅。史可法则被调出南京,导师江北,在朝廷失去了话语权。在接下来的一年里,洪光朝一直处于马士英、阮大成等人与东林党人的内斗之中,但军国大事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。而红光皇帝朱由松昏庸至极,整天躲在后宫里享乐,不听政事,更是加速了红光朝的侵蚀。
然而,在江北四镇总兵有了“定策之功”后,比朝廷内斗更严重的是权力大大提升。过去,江北四镇一直受到文官的控制,但自红光皇帝登基以来,四镇总兵开始傲慢霸道,支持军队,然后威胁朝廷。史可法虽然名义上是督师,但却无法调动四镇兵马,只能在江北四镇为争夺地盘而奋斗,充当调解员。因此,红光朝廷虽然表面上有百万雄兵,但实际上却完全失去了对军队的控制。
1645年,清军南下,南明百万大军纷纷投降,红光政权几乎没有任何有效抵抗就被击败。造成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定策的关键问题上的错误。如果当时大臣们能够放弃纠纷,上下一心,那么无论他们拥有哪个藩王,军队都不会失去控制。不管皇帝本人有多糟糕,以南明所拥有的资源无论如何都不会是这个结果。一步一步走错,一步一步走错。
南明本可以翻盘,但是因为选错了皇帝,满盘都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