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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析在生活中取得了什么成就? 郑国医生邓析简介


邓析(前545-前501)
河南新郑人,郑国博士,春秋末期思想家,“名辨学”倡导者。与子产同时,著名学派的先驱。他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创新派。他是第一个反对“礼治”的人。他的主要思想倾向是“非法先王,不礼貌”。

简介

邓析的法律思想主要包括:①反对“刑书”,私造“竹刑”。他不仅反对以子产为代表的旧奴隶主贵族,也反对继承周礼的新贵族。他对子产所铸刑书不满,私下编了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,写在竹简上,称为“竹刑”。②私人传授法律。传说他聚集在一起讲课,招收门徒,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,帮助人们作为类似的诉讼师提起诉讼(春秋末期被戏称为律师)。

生平

子产执政时,曾任郑国医生,是一位具有法家思想萌芽的政治家和思想家。荀子非十二子说:邓析“非法先王不是礼仪。”他反对以先王为榜样,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反对礼仪的思想家。

想改旧制,私造“竹刑”。他比子产更激进,对子产所实施的一些政策不满,曾经“数难子产之政”。他甚至批评了子产的铸刑书,所以他编写了一套更能满足社会变革要求的成文法,刻在竹简上,被称为“竹刑”。晋人杜预说:邓析“想改郑铸旧制,不受君命,而私造刑法,书之于竹简,故言‘竹刑’。“虽然我们不知道竹刑的具体内容,但从古人的评价可以看出,它是为了改变郑国的旧制度。它既不遵守法律,也不肯定礼貌,也不接受当时国王的命令。它只能反映统治阶级的新兴意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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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授法律知识,承包诉讼。邓析还聚集在一起讲课,向人们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,并帮助他人提起诉讼。《吕氏春秋》说:邓析“与民之有诉讼者约,大狱一衣,小狱长裤。民之献衣,学者数不胜数。“相当于收取律师诉讼费,大家都发现这项工作收入不错,于是纷纷参加他的法律培训班。他擅长辩论,有人说他“操两可之说,设无穷之词”,但广大人民对他的成功却十分敬佩。

在诉讼过程中,他敢于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,“以非为是,以为是非。”在他的倡导下,郑国出现了一股新的思潮,“郑国大乱,人民欢声笑语。”对当时的统治者造成了严重的威胁。继子产、子叔叔、任郑国执政的姬邈,无法应对这种情况,于是“杀邓析,用竹刑”。他们用他们的方法杀死了他们的人,这显示了他们竹刑的合理性。

此外,晋国的赵盾、赵鞅、叔向、士会等,也有法家思想的萌芽。赵鞅曾在晋国铸铁鼎,即将在铁鼎上铸造赵盾的法典。就像子产铸刑鼎、邓析作竹刑一样,是法家先驱制定法律、将法律法规公之于世的重大举措,是对奴隶制“礼不下普通人,刑不上医生”的否定。同时,他们还提出了法律平等公正的执法原则,如“治国制刑,不隐于亲”、“同罪异罚、非刑也”等。所有这些都成为后世法家思想的重要来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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