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希仁、芦洲合肥人(安徽合肥)、北宋天圣五年(1027)进士的包拯(999-1062)。
中进士后,因为父母年纪大了,不忍心去当官。直到父母相继去世,孝顺完成,他们才在亲戚朋友的劝说下成为官员。十年来,他们在乡下孝顺。
宋景佑四年(1037年),任天长(安徽天长)知县,相当有政绩。任满后,调任知端州(广东肇庆)。回京监察御史里行,改为监察御史「言事官」,可弹劾处事不当、行事不法的官僚。为了惩罚贪官,自庆历四年(1044年)28月以来,他向仁宗上疏《乞讨不赃吏》,认为廉洁是人们的榜样,而天赃则是「民贼」。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悝jy,揭露他「心同蛇蝎」,残害百姓。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。皇佑二年(1050)至三年间,包拯知诫院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,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王子的特大诈骗案,震动朝野。
包拯先后担任京东、陕西、河北等道路运输大使。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、三司副使期间,以减轻民间负担、改革弊政、发展生产为己任。「宽民利国」经济思想。多次为了国家大事,他说了皇帝不喜欢听的话,谴责了幸运的大臣,要求放弃皇帝给亲信官僚的恩宠,一切都改变了主管部门的正常渠道。他写下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,以宋仁宗为座右铭,始终保持警惕,把国家大事放在首位。要求仁宗虚心接受建议,区分是非,不要搞「先入为主」,偏听偏信,但要珍惜人才,除了苛刻,严格刑禁,禁止妖言邪说,不随意大兴土木,等等,朝廷多采用。
嘉佑元年(1056)年12月,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。他于次年3月正式上任,直到3年6月离任,前后只有一年多。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,被称为难治的开封府得到了有序的治理。敢于惩治权贵的违法行为,坚决抑制开封政府官员的傲慢,及时惩治诬告刁民。
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格,铁面无私,敢于面对面,贵族宦官不得不克制,听到包拯的名字感到害怕。儿童、妇女和儿童都知道包拯的名字,并亲切地称他为「包特制」。这样的话在开封府广为流传「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。」用阎罗来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。
宋嘉佑六年(1061),他的官至枢密副使,次年五月病逝,「京师官民,莫不感伤,叹息,大街小巷都能听到。」朝廷给官吏部上书,有「奏仪」十五卷传于世。
历史上真的有包拯吗?真正的包拯是什么样的人?